负责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工作 (一)基本条件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遵守宪法和法律; 2.热爱高校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; 3.身心健康,服从工作安排,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。 (二)岗位条件 1.符合相关学历、学位和政治面貌要求; 2.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; 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不得应聘: 1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; 2.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; 3.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; 4.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; 5.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情形。
招聘联系人: |
赵** |
招聘热线: |
037******** |
乘车路线: |
信息保密 |
联系地址: |
信息保密 |
分享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