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营养与食品卫生学、公共卫生(营养方向)专业;2.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;3.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;4.本科阶段为普通高中起点普通高等教育本科(学士学位);5.各学历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;6.具有临床营养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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