招聘对象及条件 (一)招聘对象 应往届博士研究生。 (二)招聘条件 1、热爱医疗卫生事业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、遵纪守法,身体健康; 2、临床医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; 3、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、学位证; 4、本专业领域学术技术水平达到省级先进或领先水平者优先(发表SCI论文2篇以上,IF≥3分); 5、年龄35周岁以内,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。 (三)福利待遇 1、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:按照一人一议原则,一次性安家费20-60万元,科研配套启动基金50-80万元; 2、在院工作期间每月发放住房补贴3000元; 3、享受每月2000元博士津贴; 4、根据不同情况,享受临床主任或副主任待遇; 5、符合职称晋升条件后,院内职称晋升免评; 6、院内解决配偶工作; 7、享受市人才办引进博士研究生购房补贴15万元、生活补贴2000元/月(发放3年)、绿色通道等相关政策。
招聘联系人: |
刘** |
招聘热线: |
166*******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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